发布时间:2024-09-30 10:23:22 来源:托克托县司法局 责任编辑:郭惠心
近日,在托克托县法律援助中心,受援人卢某送来一面写有“尽心尽职暖人心 专业精湛好律师”的锦旗,卢某对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琪为她提供的法律援助表示非常满意并由衷地表示感谢。
事情还要回溯到2010年12月,彼时,卢某于12月28日入职某1公司,从事库房管理。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2014年12月1日又续签了一年。之后某1公司将卢某转到某2公司工作,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023年9月某2公司无故停缴了卢某的社保,并口头要求卢某调岗,卢某不同意,某2公司便不让卢某来单位上班,停发了工资。
在经过多方交涉无果后,焦急万分的卢某向该中心援助窗口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确认受援人身份、受援事项符合法律援助后,当场予以受理援助。通过指导填表、审核材料、信息录入系统等流程,在最短时间内帮助群众办完了法律援助手续,并指派律师受理此案件。申请被接收后,援助中心指派了内蒙古立浩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张琪作为卢某的代理人。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第一时间跟卢某沟通案情,安抚情绪,认真阅卷,为维护卢某的合法权益,保障案件的顺利审理,经和卢某多次充分沟通后,指导卢某,并积极准备相应的证据。开庭时因为庭前相应的工作和证据准备比较充分,之后卢某经过仲裁,法院一审,二审,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单位索要到了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防暑降温等费用。卢某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赔偿,对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非常满意,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卢女士只是法律援助受援群体中的一个缩影,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的一种鞭策。该中心全体人员始终坚持以争创服务一流的决心,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窗口人员的热情服务,让来办事的困难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