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保民生垫付电费难要回 法院诉前调解化解纠纷保障权益

街道办保民生垫付电费难要回 法院诉前调解化解纠纷保障权益

发布时间:2024-10-09 18:08:18 来源:回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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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物业纠纷频发,业主与物业之间产生纠纷、进而引发诉讼并不少见,但昨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却调解了一起街道办事处状告物业公司的案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就要从被告内蒙古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其所服务的小区签订的服务合同说起了。

内蒙古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某小区后,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交纳的物业费中包含小区公共区域电费。而小区公共区域所产生的实际电费由物业公司直接向供电部门缴纳,物业公司需保证小区公共区域用电设备正常使用。但内蒙古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却未能按时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截至2024年5月20日,物业公司累计拖欠电费59130.53元,违约金3779.5元。供电部门多次催缴,甚至先后3次下达了《欠费停、限电通知书》,告知该物业公司需在2024年5月23日前交清逾期电费及违约金,否则将作停电处理。

为保证小区业主正常使用公共区域范围内的电梯和楼道照明等设备,6月14日,某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公司与某小区开发商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签订了《三方协议书》,约定由某小区开发商缴纳所欠电费中的4万元,物业公司缴纳剩余的2万元,因物业公司资金困难无法缴纳,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可先行垫付,后由物业公司向街道办事处返还欠款。

7月18日,内蒙古某物业公司未能按约缴纳拖欠的2万元电费,某街道办事处为保障居民正常用电,先行垫付了这笔电费。后某街道办事处多次向内蒙古某物业公司催要,却被其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返还垫付款。无奈之下,某街道办事处将内蒙古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回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该案后,将其交给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向某街道办事处和内蒙古某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得知内蒙古某物业公司外欠款项较多,且存在拖欠20余名员工工资的问题。因此,调解员也一直联系不到该物业公司的法人和工作人员。

但调解员一直没有放弃联系,在经过多方打听后得知,该物业公司的法人将于9月10日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处理劳动纠纷,便立即前往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得以解决。

此外,调解员还现场为20多名员工提供了法律帮助,协助工人保留有效证据,方便后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中,调解员及时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促使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得知被告拖欠多人工资后,又主动帮助员工及时保留证据,避免了已有矛盾激化,预防了新矛盾的产生。这是人民法院全力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的一个缩影。

诉前调解是符合纠纷多元化以及当事人价值观多元化的一项纠纷化解机制,有助于形成多渠道解决纠纷的格局。法院通过让调解员在诉前参与调解,不但可以化解矛盾纠纷,还可以助力法院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中,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添法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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