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 “未”家守护

以法之名 “未”家守护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主动作为 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09:35:08 来源:托克托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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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法治教育的新路径、新方法,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友好和睦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普法进校园。为加强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养成,2024年,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请进来”法院开放日活动3次,陆续邀请县域内各中学的学生、教师参观法院审判场所3次,观摩庭审3次,为学生、教师开展法治讲座3次,200多名师生对法院工作有了直观的感受,加深了对法律的敬畏。同时,扩大“法治副校长”队伍“走出去”,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活动18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宣讲环境保护、反校园欺凌、反电信诈骗等内容,提高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学生分辨不良行为,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本领,不断提升自我保护的能力。

普法进村、社区。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关于印发托克托县“政法网格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开展“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12次。家事审判团队以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网络化服务管理为契机,通过专职网格员的身份,深入村镇、社区,以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定期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类主题的法治宣讲,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形式,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2024年,涉未成年人保护、家事纠纷的案件203件,占民事案件总量的8.8%,这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法治宣传的作用和效果。

二、强化队伍,创新探索

建立专业化的审判团队和法治副校长队伍。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现有“法治副校长”8名,其中3名为院领导。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刑事审判方面,2021年5月成立少年法庭,组建专业化法官团队,由专门法官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事审判方面,着力强化审判团队人员配置,成立由3名法官组成的3个家事审判团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抚养纠纷等案件。

构建法院、关工委、教育局、妇联联动大格局。2024年3月6日,与县妇联挂牌成立妇联执委工作室,旨在充分发挥法院在审判执行、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势,将涉未成年人、妇女儿童保护的案件与县妇联联动配合,由各镇、中心的妇联主任促进家事纠纷化解在诉前,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增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地见效,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由民事审判庭牵头,与县教育局、妇联、关工委于2022年8月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旨在加强各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司法参与、家庭、社会协调共育”的有益模式,努力共建多元协作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针对离婚、抚养、探望、赡养等家事案件,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家事纠纷跟踪回访制度,通过村、社区妇联主任熟悉社情民意的便利条件,实时跟踪监督案涉监护人的监护情况,将其与案后心理疏导相结合,提供更加人性化、社会化、温情化的服务,做实家事纠纷化解的“后半篇文章”2023年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发布了首个家庭教育令,对于“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用法律督促其父母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三、用心用情,“未”家守护

用心用情办好未审刑事案件。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现有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工作的法治副校长6名。在刑事审判方面,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社会关切的校园欺凌、利用网络实施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同时,立足审判,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感化和挽救的方针,“温情、温暖、温馨”的判后关护,向纵深延伸寓教于审、向前延伸教育预防、向后延伸特殊帮教服务,通过落实犯罪记录封存、法庭教育等制度,与司法局共同做好进入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帮扶工作,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方位推进未成年保护。近五年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件,有力打击了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犯罪,从宽处理了未成年人的轻刑犯罪,依法对涉嫌强奸、抢劫、盗窃等罪名的19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保护被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用心用情办好家事案件。在民事审判方面,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家事审判团队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当事人送达《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家庭职责,关注未成年的健康成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高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2024年4月17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了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导父母当好合格家长,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未”来。今年,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审理抚养纠纷、离婚纠纷等家事案件近200件,坚持“以家为本、情感修复、多元化解”的工作思路,促推家庭和谐“小平安”。

四、凝聚合力,主动作为

以基地为载体,更好发挥宣传教育功能。2023年11月2日,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在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成立,先后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高校建立4个实践教学基地。为更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2024年年初,基地开始筹备打造“法护生态绿”课程,内容不仅包括环保知识的普法宣讲,更包括涉环资案件的诉前预防、诉中打击、诉后修复。为更好将教育资源和司法资源整合好,让“法护生态绿”课程“活起来”,专门从各庭室抽取精干力量7名,组成法治副校长队伍。

以“开学第一课”为契机,加快研发“法护生态绿”课程。2024年2月22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与县教育局签署了《关于共同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协作的框架协议》,共同商议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生讲授《“法护生态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系列课程》,作为“开学第一课”。今年春秋开学之际,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结合法治副校长普法职责的履行,分别到各中小学,围绕《“法护生态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系列课程之卫“山”篇、治“水”篇、护“林”篇、治“田”篇、治“湖”篇、治“草”篇、治“沙”篇、垃圾分类篇》等多个符合青少年法治教育需求的主题,采取以案说法、游戏体验、互动问答、庭审观摩等方式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受众覆盖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师生6000多人。该课程被《法治日报》法治号、人民法院报官方微博等央媒报道,人民法院报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并在“天平杯 · 随手拍”大赛栏目进行作品展播。同时,被内蒙古法制报等自治区级媒体;呼和浩特市政法、平安首府等市级媒体多次报道,这充分拓宽了课程的影响力。

以与此同时,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与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法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签订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教育协作框架协议》。在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采用“典型案例+现场普法+互动问答”的形式,为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等800余名师生讲授了《“法护生态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系列课程之治“草”篇、治“湖”篇》。为进一步丰富课程内容,提升课程质量,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与内蒙古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生态助梦”研究生讲师团进行结对共建,共同探讨研发“法护生态绿”系列课程拓展延伸,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小学、初中、高中、本科生形成了山水林田湖草沙7个系列的课程。

以作品征集为手段,传播法治意识。法治强则国家强,青年兴则国家兴。当前,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在市中院、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团市委的带领下,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法护黄河青春行”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目的在于聚青少年之力,宣黄河保护之重,以此将法治真正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如春雨润物般内化为青少年的共同意识和行为准则。活动开始以来,已收到不少GIF、长图、音频、微视频、Vlog等具有“青年味”的文艺作品。

春华秋实,岁月丰成。下一步,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法治教育工作,为完成两件大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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