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公益诉讼 助力文物保护
自检察机关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以来,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文物保护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的责任担当,以良好的办案成效,为服务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传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担当公益保护职责的必然要求,活动开展以来,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摸清辖区内文物底数,建立完善文物保护台账,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联合县文旅体局实地走访调研了土城子遗址、云川卫故城、小红城古城、明长城等10余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主动向上级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案情,共同推动案件办理进程。
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与两省七地检察机关就线索移送、案件管辖、办案协助、信息共享、交流学习等会签《跨区域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通县文物保护部门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席会议、协作保障、宣传引导等专项工作机制;注重强化院内各业务部门的有效协作配合,真正发挥好全院“一盘棋”的作用,形成文物保护检察监督工作合力。
强化履职手段,凸显工作成效
以“请进来”磋商交流,“走出去”实地督促的形式,通过与被建议单位及相关执法人员开展座谈交流,邀请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文保专业人员参与办案等形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发出的检察建议得到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在整改期限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完成整改并及时回复整改情况。
保护传承,久久为功。下一步,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与文保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打造“共享北疆文化,检护和林记忆”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持续深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办理一批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为推动和林格尔县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