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24-12-26 11:39:09 来源: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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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工作目标,常态化做好日常信访维稳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化解涉检矛盾纠纷,多举措做好重点群体和社会矛盾摸排化解,以检察化、本土化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运用,促进信访事项法治化办理,案件矛盾纠纷的高质效化解,助力首府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落实领导包案,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最高检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的工作要求,推动首次信访案件实质化解,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研究制定《和林格尔县检察院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实施方案》,院领导按照轮案原则落实包案责任,制作《领导包案通知单》,随案移送承办人、包案院领导,切实做到真包真办。“三类案件”包案率100%,并建立重复信访积案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推进。实行检察长牵头、组建办案团队的化解机制,坚持一案一台帐一方案,推进信访问题彻底解决,确保重点群体,不因涉检信访,发生过激行为和重大舆情。‍

二是持续深化司法救助,积极传递司法温度。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100%在检察环节救助为目标,建立健全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工作机制。主动实施多维立体延伸式救助,探索开展“检察+”多元救助模式,向县委申请司法救助专项基金20万余元。紧紧围绕最高检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继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扩大救助规模的同时,提升救助工作实效。今年以来办结司法救助案件17件,救助24人,发放救助金额19.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41.66%、100%、15.38%。通过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并针对性积极衔接社会帮扶、心理疏导等多元化社会救助,帮助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的人群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三是全面反向审视,提升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质效。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审查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每案必评、实质化解”工作机制的通知》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控告申诉反向审视功能,对2021年至2023年受理的不服不起诉刑事申诉案件、轻罪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开展专项反向审视,已发现原案在公安机关侦查环节、检察机关捕诉办理环节、法院审判环节及检察机关刑事申诉办理环节存在的14类问题,已反向审视提醒函的方式予以规范。通过“个案办理、反向审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对涉检案件重点人群实现“减存量、控增量”。‍

四是不断提升立案监督、国家赔偿案件办理质量。认真学习最高检下发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办理立案监督案件。加强对国家赔偿案件受理、办理等各环节的审查,特别是在拟作出不受理、不立案或不予赔偿决定的,提前向市院全面、完整、如实汇报情况,不断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同时,向案件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预防心理失衡、减少群众诉累。‍

五是践行和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把最好的场所、最先进的设备、最优秀的检察人员放在接待人民群众第一线,用心用情打造“多层次、全方位、高质效”信访接待模式,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综合采取纠正补正、矛盾化解、释法说理等措施,充分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等方式,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律师参与接访,做到靶向办理,精准施策,提高化解质效。特别是针对“三跨三分离”的重复访,通过转思路、换位置、面对面,用心用情用力释法说理,答疑释惑,做到“把群众的来信当家信,把群众的来访当家事”,积极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及时就地化解纠纷,减少矛盾冲突,关爱重点群体,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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