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履职为人民 描绘解纷新“枫”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回民区人民法院与回民区政协积极构建完善“政协+法院”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由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张永平是呼和浩特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是回民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的一名政协委员,2024年初被聘任为回民区人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2024年张永平委员调解57件案件,调解成功21件,调解成功率36.8%。
张永平在年终总结时表示:“特邀调解员成为我履职的新角色以后,让我更直观地感受到了社情民意。每次调解成功一起案件,都能给我带来强烈的满足感,同时深知自己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职责就是紧密联系群众。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能让我与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也能够更及时的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张永平被聘任为特邀调解员后,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多方查阅资料,吸收优秀的调解经验。在他的调解工作中,印象最深的案件是张某和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张某和王某是多年好友,王某因经营需要,向张某借款50万元。后王某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按期支付利息,借款本金也无力偿还,张某将本案诉至法院。张某与王某本就是多年好友,因王某无力偿还借款,二人从亲密好友变成恶语相向的仇人。张永平经过对案件的全面了解后,制定了先解决情感纠纷再解决经济纠纷的调解方案。经过与原被告多次的耐心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张永平:“解决纠纷很重要的环节就是要有一个人站在中立的位置撮合,说情讲理。调解员的工作就是站好这个位置。诉前解决纠纷除了能够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诉累,还能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对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起了一定作用。”
“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以来,回民区人民法院以“政协+法院”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站为抓手,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到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中,发挥政协委员的优势,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的疑难杂症,推动案件的实质性化解,为建设平安首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政协+法院”协作机制建立以来,政协委员积极参与调解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基层社会治理赋予新的能量。“政协+法院”是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对推动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