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新城区人民法院发出2025年首份《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函》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新城区人民法院发出2025年首份《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5-03-10 10:26:28 来源:新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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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发出2025年首份《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函》,提示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所存在的问题,引导其自查自纠,并最终实现被诉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原告撤诉的良好效果,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

某行政机关对第三人张某作出行政决定,张某所在公司对该《决定书》不服,故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撤销该行政行为。

受理案件后,新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并发现被告行政机关在作出案涉行政行为过程中,存在未保障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权、送达程序违法、超出法定期限等情形。

化解过程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告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函》,载明其具有败诉风险,要求其自行纠正、主动化解。

行政机关收到提示函后,第一时间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并组织工作人员对作出行政行为的程序进行审查。最终,该行政机关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撤销决定,原告在收到撤销行政行为的通知后,主动提出撤诉申请。

《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函》是人民法院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平衡的新举措,旨在向具有败诉风险的行政机关指明其在证据固定、事实查明、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行政机关自查自纠提供具体路径和解决方案,能够有效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风险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新动力。

2024年7月以来,新城区人民法院累计发出《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函》20余份,行政机关在收到风险提示后及时响应、开展自查,相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坚持立足审判职能,丰富多元举措,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面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为法治新城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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