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同步检察”监督机制 推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近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对辖区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启动“同步检察”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调查评估程序合法、标准统一、结果公正,助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一是聚焦监督重点,确保调查评估依法依规。
此次“同步检察”重点围绕调查评估的委托主体、调查事项、评估标准、时限执行等关键环节展开。检察人员通过查阅调查评估案卷、约谈司法工作人员等方式,全面核查调查评估程序是否规范、证据材料是否充分、评估结论是否客观,确保调查评估全过程有据可查、有规可依。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矫正工作合力。
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调查评估+检察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在接收委托后需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便于同步跟进监督。同时,围绕《办法》中评估标准适用、社会危险性研判等难点问题深入研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推动形成“规范评估—精准建议—有效矫正”的良性循环。
三是深化问题导向,提升监督刚性效果。
在“同步检察”中,针对发现的评估文书填写不完整、调查评估超时限等共性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完善工作台账。社区矫正大队表示,将立即落实整改,并建立“一案一评查”机制,从源头提升调查评估质量。
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推动调查评估“同步检察”常态化,通过健全监督机制、细化评估标准、强化数字赋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为建设平安赛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