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涉府案件风险提示函》 为行政争议化解开出“法治良方”
2025年3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涉府案件风险提示函》,以庭前函告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引导其自查自纠、积极与行政相对人沟通协商,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
某行政机关对第三人何某作出行政决定,何某所在公司对该《决定书》不服,故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撤销该行政行为。
新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涉及利益关系较为明确。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解纷效率,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告行政机关发出《涉府案件风险提示函》,建议该行政机关及时核实案件情况、积极与原告沟通、主动化解纠纷,并载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将分流至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该行政机关收到提示函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函复相关情况,并组织工作人员对行政行为程序进行审查。截至目前,双方当事人正围绕纠纷化解开展协商工作。
此次发出首份《涉府案件风险提示函》,旨在以函告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在庭前主动化解行政争议,促使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协调、化解涉府案件,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实质性化解,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新动力。
新城区人民法院将坚持立足审判职能,丰富多元举措,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着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法治新城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