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477万元!赛罕区人民法院开展“春风利剑 提质增效”执行专项行动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近日,赛罕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精心部署,强势开展“春风利剑提质增效”执行行动。此次行动通过雷霆手段,破解执行难题,向社会传递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的坚定决心,掀起一场执行攻坚的热潮。
行动启动当天,赛罕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磊发表动员讲话。刘磊副院长强调,此次专项行动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也是我院深入推进执行工作的具体举措,全体执行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通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清晨时分,执行局各执行实施团队集结完毕,按既定部署,前往各执行现场。行动中,各执行团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查人找物。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注重释法明理,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履行判决法定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典型案例
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生效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曹某应给付申请执行人孙某7万余元。曹某以经济困难为由,一直未履行。本次集中执行,执行干警一早来到曹某家中,发现其正在收拾行李准备出门。经劝导督促,曹某仍拒绝履行义务。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将他传唤至法院执行谈话。谈话过程中,执行干警再次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得知可能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甚至可能被移送“拒执罪”追究法律责任,曹某终于面对现实,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曹某先筹款3.5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余款与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曹某承诺一定会按和解协议履行。
经过全体执行干警为期两天的共同努力,此次专项行动共执行完毕35件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41件,执行到位金额477.58万元,拘留6人次,拘传71人次,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干争春早,执行正当时。下一步,赛罕区人民法院将常态化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依法用足各项执行措施,切实解决民生诉求,把“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案件的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营造公平正义诚信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