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拖欠起纠纷 当场履行解“薪”结
玉泉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2025年3月27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当天达成调解协议,30000余元当天全部履行,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共生,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司法力量。
原告张某在被告某公司制作广告标牌,双方约定每日工资为240元,每月7200元。8个月后,原告组织工人完成工作后,经过结算,被告共欠原告工资30000余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拒不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玉泉区人民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后,从保障劳动者权益出发,亦考虑到另一方是小微企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玉泉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调解员积极耐心释法说理,一方面引导员工合理地表达诉求,理性化解纠纷,另一方面为公司代理人重点讲解拖欠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共同核实欠薪情况,商讨协调方案、款项给付等焦点问题。调解员对公司陈述其生产经营期间面对的困境的表示理解,同时就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及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进行阐明,敦促他们担负起一个企业的担当和责任,主动积极解决问题,营造充满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形象,为今后企业发展奠定基础。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将拖欠原告的工资当场一次性支付到位。至此,该案得到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了条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不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继续营造和谐有序的用工环境,为构筑健康的劳资关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