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实行多元“联合接访”工作法 有效化解信访难题

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实行多元“联合接访”工作法 有效化解信访难题

发布时间:2025-04-24 20:32:26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郭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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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在推进信访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充分运用五种“联合接访”工作法,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工作合力,有效提升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质效。2024年以来,交办的各类重点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3%,涉检重复信访同比下降22.2%。

一是包案领导带头接访

建立院领导包案与承办部门联合接访机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以及“三类案件”,要求院领导全部包案。包案领导与承办部门共同开展接访工作,听取信访人意见,从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多方面为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全体检察人员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今年以来,院领导包案办理37件“三类案件”及重点信访案件,接访下访60余件次。在樊某信访案中,信访人因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满,多次上访。该案由两级院检察长包案,与承办部门检察官深入了解信访人诉求,先后多次组织承办人与信访人面对面沟通交流,最终为信访人追赃挽损。

二是控申业务协同接访

在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过程中,树立全院一盘棋意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沿阵地,与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信访线索研判移送、督办答复的工作办法》,强化在化解矛盾过程中,共同进行分析研判、共同制定化解举措、共同开展释法说理。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实行“接访人员+承办检察官”联合接访工作模式。控申接访人员发挥善于做群众工作优势,案件承办人发挥全面掌握案情专业优势,双向联合,依法规范,形成“1+1>2”的工作合力。在杨某某信访案中,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监督结果,多次重复信访、进京访。经过控申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多次联合接访,综合运用“领导包案+释法说理+司法救助”,信访人最终接受检察机关处理意见,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上下两级一体接访

对于一些重复信访积案、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为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市院坚持与相关下级院承办人员开展联合接访。一方面,可以整合两级检察机关办案力量,既确保案件审查的专业性,又增强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上下级联合接访可以加强对下级检察院办理信访案件的监督,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在徐某信访案中,市院相关业务部门与下级院的分管领导及承办人共同约访信访人代理律师,面对面将律师的逐项疑问进行详细释法说理,最终成功化解。

四是检律法援协作接访

呼和浩特市检察院积极与市司法局合作,联合制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办法》,每周两次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派驻值班律师,与检察人员进行联合接访。在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及信访案件办结后送达文书环节,积极邀请值班律师共同释法说理。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凭借其中立身份和专业性,更容易获得信访群众的信任,通过联合开展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防止矛盾上行外溢。在市院办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监督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情绪较激动,没有达到其诉求有持续信访风险。在案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市院邀请值班律师与承办部门共同为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在送达过程中,承办人与值班律师共同进行深入释法说理,最终当事人表示接受检察机关办理结果,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

五是政法单位联合接访

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综治中心建设的工作要求,派驻业务骨干入驻综治中心,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其他单位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协作力度。针对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生效裁判监督等信访事项,在化解矛盾过程中,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相关政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开展联合接访,从各自办理案件流程为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形成化解合力。在办理郑某某信访案中,在包案领导的组织下,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双方承办人共同联合约访郑某某。通过各政法单位协同合作,有效推动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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